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处罚决定书
来源: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时间:2021-03-23 16:54:59
(昌农科)市监当罚食字〔2021〕1号
当事人:肉***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昌吉市丝路百灵美食餐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2652301MA789M1J8M
住所(住址):昌吉市海棠天街们1层117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肉***
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652301****20314
联系电话:139****6612 其他联系方式:
执法人员:邓宏 ,执法证号:市监B000067
执法人员:陈德润 ,执法证号:市监B000066
你(单位)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 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警告;
□罚款 / 元。罚款按下列方式缴纳:
□当场缴纳;
□自即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交到 / ,地址: /
帐号: /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单位)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昌吉州人民政府或者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昌吉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处罚地点:昌吉市海棠天街们1层117号丝路百灵美食餐厅
当事人: 年 月 日
执法人员: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2日